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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学院法学院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 栏目:学院公告发布:2024-03-26浏览:
  •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4】1号)文件精神,及三亚学院《关于做好三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试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法学专业考试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法学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内容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报考三亚学院法学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只需参加三亚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一)笔试内容

    由学校(三亚学院)统一组织,详见三亚学院招生就业处官网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按20%的权重计入法学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总分。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专业学习情况考查、职业技能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和其他加分项。

    1.个人专业学习情况考查

    个人专业学习情况考查依据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测评,考生须提供专科就读或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作为依据;高职(专科)阶段学习成绩的算数平均值按20%的权重计入法学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总分。【注:如考生的课程成绩无具体的平均成绩,显示为“合格”或“及格”的,则统一计算为100分;如考生课程成绩为五级制,则“优秀”计算为100分,“良好”计算为90分,“中等”计算为80分,“及格”计算为60分。】

    2.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

    即专业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按60%的权重计入法学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总分。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语言逻辑表达和行为举止礼仪(分值40分);

    (2)对法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分值60分,共3个问题,每题20分)

    3.个人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加分项

    (1)加分种类:考生在高职(专科)学习和服兵役期间的各类荣誉奖项可作为个人法学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加分项,在考查得分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后法学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总分不超过100分,考生须在面试时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加分标准:专科学习期间的校级荣誉每项计1分,市级荣誉每项计2分,省级荣誉每项计3分,国家级荣誉每项计6分。服役期间的各类奖项荣誉每项计2分,三等功及以上立功的考生可申请免专业考查。

    (3)加分审核:法学院对面试时考生提供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法学专业职业适应性常识笔试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地点:三亚学院东区书明楼B304考场(法学专业考场)。

    2.法学专业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和个人专业学习情况考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4:00—17:00;

    地点:三亚学院书明楼D413室(法学院会议室)。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试资格审核。法学院安排专人依据考生名单在考试当天现场核验考生的以下材料以确认考生的考试资格:1.身份证原件;2.入伍批准书;3.退出现役证;4.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请各位考生带齐上述证件。

    (二)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核验上述材料的同时,每位考生在考前应现场签署《三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审核荣誉证明材料。考生如获得过可加分的各类荣誉奖项,请带齐自己的荣誉证明材料,面试时对荣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遵守考场规则,不违纪、不作弊,做到诚信考试。每位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三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试考场规则》。特别提示:开考前,考生应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核查工作。

    (五)对提交虚假信息材料或在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请考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按时参加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免试入学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核。特别提醒: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未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核的考生,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再组织补考,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负责。

    (七)已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格。

    (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九)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接受考生、社会各界和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98-88386312。



                                                                        三亚学院法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