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法学院姚轩鸽教授于腾讯会议举行了《以财税法治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兼论中国必须直面的挑战与因应对策》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教师韩东爽主持,法学院院长朱福勇教授携法学院教师团队与会支持。
本次讲座共设置六个部分,依序分别为:“问题缘起、基本概念采信、财税法治与高质量发展相关性机理、财税法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一般途径、兼论中国必须直面的挑战与对策、结语”。姚教授由浅入深的展示了他对于“财税法治”领域深度的思考与研究成果,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国“财税法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对该类问题提纲挈领地提出了建议。
第一部分,姚教授通过对近三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之对比分析,指出了“二十大”对于财税法治的表述呈现出更为精炼的特点,并从“伦理学”的角度将其解读为“伦理复合法力”的模式,即:“用好税、收好税、共享税”。其中,“用好税”作为“收好税”的理由和根据,同时作为其最终归宿,体现的是财政治理的逻辑规律;而“收好税”作为财政治理的手段,其重要性亦不言而喻;至于“共享税”则更为关注“税如何解决民之所需”的问题,其强调的是税款的使用方向和体制规范。另一方面,姚教授还就本部分对财政的特有功能、地位和重要使命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姚教授对于本讲座所采信的概念性问题进行解读。其中,姚教授对“财税”的定义采信为与“财政”相近的概念,此举意在 强调税收的重要性。同时,姚教授也对“法治”进行采信解释,即“统治者必须按照法律和道德进行管理,而不能违背法律和道德而任意管理。”由此不难发现,“法治”调节的方面为“重大的人际利害关系”;“合法”的来源应为“被管理者的同意”。结合我国推行“善法”的现状,“法治”亦可引申为“良法善治”。另外的,本讲座中对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采信,可以总结为侧重于从“质量”和“位阶”两大方面进行评定。
第三部分,姚教授对“财政法治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性机理”进行解读。展示“收税→财税法治→预算→生产公共产品→推动高质量发展→收税”一逻辑闭环。其中,公共产品应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性质(如自然赋予的物质性环境生态、公共设施基础建设等)。而着力点在通过制度创新提供制度产品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规则类的公共产品),核心问题在于通过制度规则的优化(即改革社会变革对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进行优化)。
在规则的评价上,应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最大限度的增进每个国民“利益或福祉、幸福与尊严”总量为优。其最高原则为提供的规则体系是不是符合人道自由的(如平等原则、法治、公正原则、能用基本的原理就不用复杂的、能用道德评判的就不用法律介入)。终极目的为在保证人民群众利益福祉、幸福尊严和人道自由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在这里,“公正”即为根本;“诚信节俭”是为重要环节。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财税法治的逻辑关系及构成因素。
第四部分,姚教授通过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学术观点进一步阐述了财税法治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般途径。
第五部分,姚教授从目的、程序及民生角度系统的点明了中国未来发展必须直面的挑战,并做出对策。提出了为了切实满足民之所需,应建立欲望目的兴趣偏好机制和进行有针对性的供给、建构优良财政法治需要政治规则体系全部优化、对于目的模糊中法适用冲突点的解决途径研究和上下、内外、德法并施的监督途径等观点。并通过我国现阶段税收比例现状(间接税70%直接税30%),由直接税税痛强,利于纳税人进行监督的原理,提出未来一阶段我国应当增加直接税比重的政策性观点。配套的,还应建立完善的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如纳税人不同意不得征税等机制作为改革的支撑。
第六部分,姚教授对讲座进行总结,并提出“唯有切实提升财税法治水平,优化财权、税权和预算权,构建科学高效的“闭环式”监督制衡机制,才是财税法治改革的根本目标和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最佳“切入点”的观点。并同时对中国财税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寄予殷切希望和自信。
本次讲座姚教授系统的阐释了“以财税法治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根据和提出了“中国必须直面的挑战和对策”。税,作为国之重器,事关民生、国防、教育、科技等各个重大领域。回首73年,伟大光荣英雄的中国人民在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带领下,经历了由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如今强起来的波澜壮阔历久弥坚的伟大历史进程。人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齐头并进,国力昌盛,经济繁荣...这些都与“税”息息相关。而进步不代表终止,我们始终走在尝试守正创新的漫漫长路上。现今,通过完善“财税法治”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解决现存“财政”“财税”的问题等手段均已“箭在弦上”。对此,我们更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踔厉笃行,以扎实基础和实际行动助力改革行稳致远。从一个胜利,走向更多、更伟大的胜利。
文字:赵嘉章 编辑:罗莎 图片/图片编辑:法学院 审稿:肖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