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协同育人朋友圈 共绘人才培养同心圆 ——法学院 自贸港国际法学院新增10家协同育人平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0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各法学院校要“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为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法学院、自贸港国际法学院紧跟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方针,积极联系校外实践基地,持续性地扩大学院发展的朋友圈,拓宽协同育人机制,凝聚社会专业力量共同绘就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同心圆。

 

4月23日上午,法学院、自贸港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在书明楼D座学院会议室隆重举行。上海靖予霖(三亚)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三亚)律师事务所、海南同玺律师事务所、北京百瑞(三亚)律师事务所、海南建亚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三亚)律师事务所、海南终确律师事务所、海南卓一律师事务所、四川法邦(三亚)律师事务所、海南云常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律所负责人及资深律师30余人出席签约仪式和座谈会。座谈会由法学系副主任肖纪连主持,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翔、副院长刘雅斌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

 

 

首先,党总支副书记王翔向各律师事务所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各单位选择与三亚学院法学院、自贸港国际法学院建立协同育人合作关系,同时也欢迎各单位到我院招聘和选拔人才,这不仅是对三亚学院办学理念和办学成绩的认可,更是对法学院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育人质量的认可。

随后,副院长刘雅斌向各律师事务所及其代表介绍了三亚学院和法学院、自贸港国际法学院办学的发展历程、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定位、师资团队、课程体系、学生概况等基本情况并提到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经验和模式有利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教学单位与实务部门的协同合作育人是国家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三亚学院及法学院、自贸港国际法学院等二级学院自建校、建院以来一直秉持的办学方针,今后希望借助实践基地平台,切实务实开展协作,有效推动我院与实务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希望各方秉持互信互利原则,加强合作与交流,让资深行业人士走进校园,与专任教师互相配合以“双导师制”共同指导学生学业、规划职业发展等,让学生走入行业一线岗位实习实践锻炼个人本领,让教师深入调研行业实际产出新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厚植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的沃土,双方携手加强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协同。

 

会上,副院长刘雅斌代表学院与10家律所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并授予牌匾;与会人员就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深入交换了意见。

(文/蒋惠敏  图/戚垭煊  编辑/纪新鹏  审稿/刘雅斌 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