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产教融合战略,法学院胡粟文老师于11月22日在书明楼法学院会议室举办“青年学术沙龙”讲座,就“产教融合背景下法学大学生人才培养路径”主题与法学院院长、副院长、部分教师、学生展开交流。
胡粟文老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当下产教融合的发展趋势和导向:产教融合的背景和理解、产教融合背景下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及法学大学生在该背景下的培养路径优化。
产教融合在传统理解上主要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初是职业学校根据专业举办对应产业,将教育与产业两者密切结合。产教融合具有实践导向作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产学研结合通过教育机构与企业、研究机构等的合作共同举办和推进相关活动;教育就业无缝对接,既满足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为学生提供了就业指导与创业支持。在当下“学历快速贬值”的时代,产教融合不只限于职业学校、职业教育。
法学专业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法律调整人们的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法学大学生如果不能将法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服务于社会大众,它就丧失了自身绝大部分价值。而产教融合的初心便是提升原本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的就业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联合需求培养学生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法学生的就业方向聚焦于司法系统、律所以及企业等,着重培养从事法律职业的“执业”能力是法学专业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产教融合战略是培养法律人才的必经之路。
当下,产教融合的发展存在一定问题,对于“产”而言,主要表现为生产实践流于形式且具体要求不够明晰。本身司法机关、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主要就就业单位具有较高门槛,及就业市场的相对有限性,使得学生就业存在一定难度;而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关于职业规划又各有不同,不同职业的各自属性和特点使得落实产教融合必然存在差异性,对人才能力和技能培训要求的不确定性也是非常明显。因此,满足彼此需求,互相补益才是长期合作发展之道,需要探索行业、企业、职业需求,精准培养人才,促进“促特性”发展。
对于“教”而言,法律专业教师未必具有实践经历,教师考核的重点在于教学和科研,除了教学外,教师更多的精力投入在发表论文、申报课题、撰写著作上,理论与实践割裂较为严重,学生对教师教学科研的参与度也不高。从培养应用型人才、建立“产交通”型的双师队伍出发,学校、学院应当积极与法律行业各部门、单位建立合作机制,选派教师挂职锻炼、支持鼓励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从事兼职律师、仲裁员等法律业务,发挥高校及专业师资服务社会的职能。同时,建议将法律实践、服务社会工作纳入教师职称评定。
法学院院长讲话指出,贯彻落实产教融合战略必须明确“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我们培养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必须能应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而我校我院应当与其他高校实现错位发展,加强应用法学研究,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刘雅斌副院长、有关教师对讲座也进行了与谈点评。
文字:董梓涵 文字编辑:李佳琪 审稿:刘雅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