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沙龙|“新文科背景下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培养模式的探索”主题开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20浏览次数:0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激发学为营造我院师生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激发学习、科研兴趣,提高学术素养,1220日晚上19:00,主题为“新文科背景下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培养模式的探索”的学术沙龙在书明楼D413法学院会议室顺利开展。本次活动主讲人为迟文婷老师,孙大雄教授、代旭辉老师作为与谈人参加本次学术沙龙。

迟文婷老师从多个的角度分享课程建设实践经验。她从项目化教学的具体定义出发,细致讲述了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培养模式的重要意义、具体流程,并分析了存在的两方面问题:第一,缺乏完善的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第二,相关评价体系指标设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严谨性、针对性,会导致学生择业时因法律不同行业的差异而面临相应的选择困难,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同质化现象使得。指标设定不严谨。这导致学生面临的业务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性,但是高校却较为忽视学生面临的业务差异,评价针对性不足,无法完善评价体系,也无法形成教育的闭环。

迟文婷老师认为首先应解决的问题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问题。从宏观角度来说,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一种专业认证维度的具象体现,可将其概括为满足合格标准、提升整体水平、追求卓越发展。产教融合视野下,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是一种由上至下的方位确定,确保本校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找准定位,并具备充足的版图观。此外,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政治线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自觉与政治高度,本质上是一种大局观的升华与铺展,也在表层上与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有所关联。所以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需主动服务国家应对全球挑战,以产教融合为抓手推动社会治理人才培养与输送。国家应对全球挑战,以产教融合为抓手推动社会治理人才渗透。

与谈人孙大雄教授就法学专业产教融合的精髓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在产教融合战略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维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必须保持知识与能力的脉络一致,并符合人才的毕业、就业预期;第二,必须通过人才培养手段实现人才培养要求,此要求需具体且可量化;第三,需要体现本校特色以及专业本身存在的普遍性。在学校特色与专业内容的融合基础上,实现模式的最终构建及运行。代旭辉老师也谈了自己对新文科背景下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培养模式的认识、看法。孙大雄老师也开始发表自己的见解,他的一语道破了法学专业产教融合的精髓处。他认为在产教融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内涵维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该模式必须保持知识与能力的脉络一致,并符合人才的毕业、就业预期;第二,该模式必须通过人才培养手段实现人才培养要求,此要求需具体且可量化;第三,该模式需要体现本校特色以及专业本身存在的普遍性。在这种学校特色与专业内容的融合基础上,实现模式的最终搭建。

讲座最后,迟文婷老师总结到:构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可称之为是一个动态系统工程,尤其是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需要多方主体与机构的协同推进,具体来说,就是政府、企业、司法机关以及法学院校之间的相互配合,打造出适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宏观环境。高校培养法学专业人才应着力在教育理念、培养过程、培养制度和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几方面进行持续的、彻底的创新改革,应该先打造课程体系。要充分体现法学专业特色,也需要拓宽传统知识结构促进实践教学融合,优化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法学专业必修课的设定应以法学基础知识作为核心内容、选修课的设定则可开设就业实习实践的相关课程,从而为产业融合模式搭建奠定基础,尤其是公共选修课需要打破专业选课的固有障壁,实行跨专业选择,充分尊重学生意见自由选课。

在讨论环节,与会教师、学生围绕法学专业产教融合问题展开研讨,结合专业本身提出课程建设中的困惑和问题,积极发言,各抒己见。

此次学术沙龙活动精彩纷呈,干货满满,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意犹未尽,都期待着下一期学术沙龙的举办。本次学术沙龙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与老师们面对面深入交流的机会和平台,激发了同学们的对教研和学术的兴趣,了解学科、专业和学术前沿,从不同领域获得启发,助力同学们在学术研究道路上更快更好的前进。

文字:杜睿萱  文字编辑:杜睿萱  图片:戚垭煊  图片处理:戚垭煊  编辑:李佳琪  审核:刘雅斌  胡宏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