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自贸港高质量应用法学人才培养新格局 座谈会在文昌举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05浏览次数:0

2023年12月28日下午,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海南省法学会、三亚学院共同主办的深化自贸港高质量应用法学人才培养的新格局座谈会在文昌市委党校成功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中组部原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第三轮巡视第四巡视组组长马瑞民,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王秀红,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国家二级大法官孙华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十九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裴显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董治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政法部原主任、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恒山,国防大学原宣传部部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副会长郝广保等领导,以及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三亚学院部分专家教授等40余人出席了座谈。座谈会由三亚学院副校长、教授朱沁夫主持。

三亚学院副校长朱沁夫主持座谈

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是丰富高等教育新内涵,开辟发展领域新赛道的重要导向,统筹解决法学人才培养与法律服务脱节问题是法学高等教育必须直视的一个重要课题,与会领导、专家教授就深化自贸港高质量应用法学人才培养的新格局展开对话与争鸣、凝智聚力,深入探讨法学教育与法律行业共生发展的共同愿景,共同擘画未来法学人才培养与产业深入合作的美好愿景,不仅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提供有益智慧和有力实践,更以创新视野探寻应用法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路径。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发言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指出,法学人才培养需要瞄准宏伟目标,如法治中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同时,海南自贸港的建设需要特殊的人才定位,并就此提出了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衡量人才的标准,包括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形式标准需要科学化,实质标准需要规则化。二是实际工作部门和法学部门应相互监督和交流,以解决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原主任、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恒山发言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原主任、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恒山指出,在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深化应用法学人才培养工作是一个新课题。首先,我们要考虑培养的人才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如党政系统的干部、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等。其次,我们需要明确这些人才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如政治意识、道德意识、思维、知识、表达、沟通和执行能力等。在培养过程中,学校应该注重逻辑思维、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了解人情世故和人的心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董治良发言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董治良指出,法学教育在党的领导下,各行各业都应重视人才培养,以满足国家现代化建设对多种人才的需求。企业办学是利国利民利企的好路子,三亚学院作为吉利集团举办的民办高等院校,应植根海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建设有特色高质量的高等学府。要优化学科设置,选好特色,并强调就业导向,对学生负责任。此外,董治良强调了产学融合的重要性,涉及教学互动、职业人才培养、产业创新、科技发展、社团智库合作等方面。同时,还提出深化自贸港高质量应用法学人才培养应关注南海问题、国际政策、仲裁水平等议题。最后指出法学学科应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并呼吁应加强研究,找到更好满足自贸港建设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的好路径好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十九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裴显鼎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十九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裴显鼎指出,应用法学人才培养应遵循四个培养目标,即培养的学生应该是“道德高尚的纯粹人,信仰坚定的法律人,不负时代的中国人,造福人类的地球人”。同时,在知识授予的过程中,教师除了注重一般知识的传授之外,还应该注重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将知识变成智慧,将文字转化为文化”,如此才能形成应用法学教育的闭环。

海南师范大学法院院长张霞教授认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和培养是海南自贸港涉外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亚学院自贸港国际法学院在学科建设层面,应定位培养高端涉外法治人才长期继续教育机制;在课程建设层面,应关注国内法、国际法、英美法及其他综合知识和核心内容;在教学实践层面,应该积极与其他法学院校、法律服务机构等建立更紧密的产业合作关系,产学合作,提升国际化视野。

海南大学法学院刘方勇教授认为,后司改时代,要高度重视解决法治人才培养过度市场化、市场失灵以及调控缺乏有效支撑点等问题,加大法学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力度,加强对法治人才市场的主动干预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法治人才资源错配、人才培养效能不佳等问题。要加强司法辅助人才、司法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在教学方式和课程设置中应体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建议继续健全“双向交流机制”,继续实施高等院校与实务部门“互聘计划”,同时用好退休的高水平、资深法律实务专家这一宝贵资源。

三亚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刘雅斌教授指出,应当在产教融合战略引领下,坚持“产品思维”,以应用型法治人才为培养定位,坚持与其他高校错位发展,构建以结果为导向的法学培养模式。三亚学院法学院在多年的法学教育工作中,以“协同育人、教产融合、深化改革、强化实践、完善机制”为教改方向,以“德法兼修、明法笃行、一身多技、应用创新、成效显著”为培养目标,以“教(育)、研(讨)、培(训)、实(战)、管(理)”为方法举措,形成了五措并举的法学协同育人机制。在这种培养机制模式下,教师首先应当成为“应用型教师”,不能仅仅满足于理论知识传授和在形式上完成课堂上的教学任务,必须亲身投入法治实践提高自己,成为既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真正的“双师型”教师;同时,法科学生也不能只满足于背书本背法条,而应该以实现“高价值岗位”就业为目标,在求学阶段积极参加教师主导的教学科研活动,积极参加实习实训实验实践,在产教融合过程中提升法律应用能力。在自贸港建设的大环境下,三亚学院法学院在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上,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智能司法、企业合规、海洋执法等方向为重点,努力培养适应自贸港实际需求的特别是能胜任涉外法律服务的应用型法学人才。


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国家二级大法官孙华璞发言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一级高级检察官、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副会长王伦轩发言


企业反舞弊联盟副会长刘国常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国家二级大法官孙华璞,最高人民检察院原一级高级检察官、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副会长王伦轩,企业反舞弊联盟副会长刘国常等也根据自身经验,就自贸港应用法学人才培养提出了真知灼见。

自贸港法律服务融创深化应用法学人才培养项目启动仪式

最后,朱沁夫副校长在总结中指出,与会领导、专家教授围绕深化自贸港高质量应用法学人才培养新格局这一主题展开探讨,有理论、有实践,有高度、有广度、有深度,对自贸港高质量应用法学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建设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认真消化吸收!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光临,让我们共同期待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深化自贸港高质量应用法学人才培养的新格局,为海南自贸港培养更多高质量的应用法学人才,共同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迈向新的阶段。

撰稿人:周殷竹 图片拍摄:三亚学院法学院 文稿编辑:周殷竹 审稿人:刘雅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