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沙龙|营商优化视角下公私合作治理的局限性及其补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0

为构建我院师生良好的学术研究与学习氛围,促进公私合作治理(PPP)模式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优良作用,我院于418日晚上19:00在书明楼D413法学院会议室举办一场主题为营商优化视角下公私合作治理的局限性及其补正的学术沙龙。本次学术沙龙由胡肖肖老师担任主讲人,姚轩鸽教授和迟文婷老师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姚轩鸽老师、高坤龙、韩东爽、迟文婷等多位老师及学生到场。

胡肖肖老师从公私合作治理(PPP)模式的多个维度出发,详细阐述了PPP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业投资与运营,如何有效提升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在基本概念中,详细阐述了该模式在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与运营中的重要作用。他强调,通过公私合作,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各自的优势,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从而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然而,在PPP模式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挑战。如缺乏完善的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导致项目推进困难;相关评价体系指标设定不够严谨,使得项目质量参差不齐;以及部分政府公信力缺失、缺乏契约精神等问题,都制约了PPP模式的健康发展。

对于目前ppp局限性的现状,胡肖肖老师也提供了一些关于国家和市场营商环境对ppp模式的回应。从国家方面来说,应准确把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规范推进建设实施、切实加强运营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反观市场营商环境方面,于ppp模式而言,其既需要国家在模式运行内的回应,也更需要一个能够符合其模式发展运行的营商市场环境。其需要加强市场化引领、加强法制化支撑、加强政府背书,提升公主体公信力。

紧接着,姚轩鸽教授就PPP模式在营商环境优化中的实践应用与未来发展发表见解。姚轩鸽教授强调,在产教融合战略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充分体现知识与能力的结合,并符合毕业生的就业预期。同时,他也指出了法学专业在PPP模式应用中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点。迟文婷老师则从政策层面出发,分析了政府在推动PPP模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并提出了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营商环境等建议。

在讲座的最后,胡肖肖老师总结到,公私合作治理(PPP)模式与营商环境优化的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实现PPP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为企业提供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企业应积极参与PPP项目,发挥自身优势,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社会各界也应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PPP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此次学术沙龙引发了与会师生的热烈讨论。大家纷纷就PPP模式在营商环境优化中的实际应用、法律问题及政策环境等方面展开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此次沙龙,师生们不仅加深了对PPP模式与营商环境优化的理解,也为我院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