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青春,提升自我——法学2303王依晨实习心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8-17浏览次数:0

“在法学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之间建立起初步感性认识”是我对这几天实习的总结,作为一名准大二的法学生,在接受一年的法学理论学习之后,我迫切想了解现实中法院运行程序,很荣幸在这个暑期我来到基层法院实习。

这几天发生了几件印象深刻的事情。第一件是即将开庭时原告跑错法院到距离法院几百公里的另一个法院开庭,最终在法官、书记员与被告的一致协商同意后延迟半个小时开庭。这件事令我非常之深刻,因原告自身原因导致开庭延误,法官本可以以原告缺席不到场继续开庭,被告也可以拒绝延后开庭时间,但法官和被告并没有这么做,他们认为既然大家今天不辞辛苦来到就是为了解决纠纷,这也体现了那句“退一步海阔天空”。


第二件事情是在开庭时,被告当庭指出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是虚假的,原告将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对自己不利的话语删除,仅保留了被告说的话,涉及伪造证据。原告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严重扰乱了诉讼程序,损害司法公信力,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处罚结果还应由院长或领导开会决议,故案子先休庭了。虚假证据,伪造证据,妨碍诉讼违法!本来没有证据,顶多就是败诉的风险。如果伪造证据的话,那可就不仅仅是败诉了,被法院拘留,罚款都是正常的。

总结下来,这两件事情都体现了法律和法院的严谨,法条无情但有情,在法院中也不仅有冰冷的法条,更具有人情味,法律是解决人们问题的,法是建设美好社会的。


民庭的案子很多,有些是一位原告起诉多个被告,而有些则是一位原告就不同的事件起诉同一被告,这种类型的案子在开庭审理时,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节约法律资源,法官会一并开庭两案并成一案审理,但后续整理卷宗时则需要整理两份资料。案件的程序主要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简单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且普通程序不可以改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一审案件,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若案情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无论是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法官和书记员都优先考虑调解案子,调解不仅可以快速解决争议,还能够极大的缩短审理时间,节约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并且调解协议经法院审理并确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这一周的实习经历让我深感兴奋和满足,我收获了很多,也体会到了法院工作者的不易。首先,我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更是需要实际应用和实践的灵活变通。也令我对法律和法院的严谨感到敬佩和自豪,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特征,反应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其次,与法官、书记员的交流让我受益匪浅,他们对案件的判定正确且果断,这都归结于他们丰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也使我更加坚定向他们学习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