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一场以“略论制度文明”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在三亚学院法学院书德楼416成功举办。此次讲座禄正平教授作为主讲老师,吸引了众多师生前来聆听。
讲座伊始,禄正平教授首先为大家介绍了制度与法律的关系。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经济学创始人诺斯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因素;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
随后,禄正平教授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文明与制度文明?文明是指人类(某一部分)的生存形态。在适应各地环境的生存斗争中,人类逐渐发展出各自不同的生存策略和生存形态,演化为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文明(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法治文明)等各个基本方面)。文明,是历史以来沉淀下来的,有益增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适应和认知、符合人类精神追求、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人文精神、发明创造以及公序良俗的总和。文明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这些集合至少包括了以下要素:家族观念、工具、生产方式、语言、文字、信仰、宗教观念、法律(制度)和国家等。
在谈到制度文明的重要性时,禄正平教授指出,好的制度能够制造好人,坏的制度则会制造坏人。一种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而一种好的制度则会使坏人也做好事。因此,制度文明的建设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还关系到人民的幸福和安康。但是,制度文明因其直接规定人们的行为方式而连接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缩小了它们之间的差距,或者说,通过制度文明的提升与规范,不仅使物质文明即经济建设会加快发展,而且在物质文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因为制度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精神文明也会随之改良与进步,即文明的制度会让社会保持基本的公平正义和明晰的产权归属,从而激发人们生存与生活的信心、勇气和创新精神,并因此会带来社会经济的繁荣。
最后,禄正平教授就物质、精神和制度文明相互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法律制度的联系间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他认为,文明的制度会让社会保持基本的公平正义和明晰的产权归属,从而激发人民生存与生活的信心、勇气和创新精神,并因此会带来社会经济的繁荣。故此,政府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学术界应该加强对制度文明的研究和探索,为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持;公众则应该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和社会治理,发挥自己的主人翁作用。
这场讲座除了是知识的盛宴,在末尾,禄教授还拿出了六本有其亲自签名的著作。以提问的形式分给在场的同学们。现场欢声一片,虽然大多数的同学并未取得书籍这个意外之喜,但是在聆听了新思想、新知识过后,也是十分的满足与喜悦。讲座结束后,现场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认为,此次讲座不仅让他们对制度文明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还为他们提供了思考和探索的方向和思路。同时,他们也表示将积极参与到制度文明的建设中去,为推动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而言之,此次讲座不仅是一次学术盛宴,更是一次思想碰撞的盛会。禄正平教授的精彩演讲和独到见解,为师生们提供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制度文明的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文字:曾晓倩、周冠宇 文字编辑:王司浩然 图片:周冠宇 图片处理:周冠宇 编辑:瑚娅霏 审核:曹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