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学术沙龙——环境法律诊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0

以讲促学,以学促思,以思促干。为落实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的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十二月十三日,本院于法学院会议室开展第七次学术沙龙讲座,由侯光明老师作为主讲人分享学术观点。

本次沙龙讲座的主题为环境法律诊所的发展与完善。侯光明老师在环境法律诊所释义、环境法律诊所在法学中的定位、环境法律诊所的本土化探索,与其对未来的展望的四大方面进行具体讲述。

首先,侯光明老师对于环境法律诊所释义作出解释并具体分析我国高校对于环境法律诊所的看法。

其次,在环境法律诊所在法学中的定位部分方面,侯光明老师认为要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训练学生专业技能为基本目标;培养学生环境伦理观和法律职业道德为宗旨;提高环境法教学效果为目的这三部分加深法学定位,为环境法律诊所发展打下坚实根基。

接着,在环境法律诊所的本土化探索方面,侯光明老师认为从目前来看环境法律实践的发展已经能够承载起环境法律诊所在法律诊所教学的需要。并在立法、执法、司法三大方面具体阐述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专门化发展。

最后,侯光明老师环境法律诊所作出展望,第一,具体的教学内容可不拘于形式,充分吸收我国的本土法治资源,以此丰富和完善环境法律诊所的教学内容;第二,应当对各类实践基地的资源进行充分的整合,充分发挥各类环境法律诊所的本地的优势, 全方位、全视角地深刻地了解环境法律实践;第三,在授课教师方面,应当更多地吸收环境律师、法官、检察官、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环境保护社会组织人员等参加面授;第四,建议三亚学院法学院开展专门性的法律诊所,还可以开展校际环境法律诊所交流活动,也更加希望有更多学者参与环境法律诊所话题研究,使其做大做强。


侯光明老师结束后,与谈人老师们对本讲座做出了良好评价。与谈人老师们认为本次讲座具有非常强的理论指导性,对于人才培养有重要指引,并结合合规课程纳入法律诊所等一系列问题纷纷一谈自身对法律诊所的认识与发展。

这次学术沙龙不仅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轻松愉快的交流平台,也为不同课题组间的学术交流搭建了桥梁。希望通过这样的交流活动,推动本学院各研究领域间的深度交叉融合,推动产教融合进一步提升,加速创新与发展。

文字:戴楚柠 文字编辑:宋恬雨 图片:张馨允 图片处理:潘喆 编辑:靳晨语 审核:刘雅斌  胡宏雁  谢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