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
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给予住房租赁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厅字〔2020〕18号)
2. 开业补贴
主要内容: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紫金山英才计划实施意见》(宁人才〔2021〕1号)相关内容细化出台的《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宁人社〔2021〕34号)
3. 创业成功奖励
主要内容: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创业,带动2人以上就业,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成功奖励。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主要内容: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创业,带动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5. 场租补贴
主要内容: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最高800元/月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300元/月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6.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主要内容:加大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资助,在10—50万元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等次资助。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助力其快速发展。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7. 融资配套
主要内容:初创项目5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8. 创业担保贷款
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按规定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还本付息后财政予以全额贴息。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43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34号)
9. 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1)适岗培训
主要内容:我市用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员工,按要求开展企业岗前培训或岗前技能培训,分别给予企业300元/人、8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实施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主要内容:(1)我市政府补贴培训目录清单内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证书等级,分别给予企业每人初级600元、中级1000元、高级1600元、技师2600元、高级技师3600元培训补贴。(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当年我市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内的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照每人2600元、36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符合申领当年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条件的,在相应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实施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项目制培训
主要内容:项目制培训以促进就业、提高技能人才岗位素养和岗位技能为导向,采取订单式、定向式等培训方式,课程具有一项目一方案、自主研发或按需集成等特征,培训方案可实施、培训成效和社会效益可预期等特点。补贴标准综合当年预算和项目成本等因素确定,采用“专家核价,一项一价、验收定级、星级结算”方式核定。
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给予住房租赁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厅字〔2020〕18号)
2. 开业补贴
主要内容: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紫金山英才计划实施意见》(宁人才〔2021〕1号)相关内容细化出台的《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实施细则》(宁人社〔2021〕34号)
3. 创业成功奖励
主要内容: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创业,带动2人以上就业,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成功奖励。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主要内容: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创业,带动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5. 场租补贴
主要内容: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最高800元/月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300元/月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6.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主要内容:加大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资助,在10—50万元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等次资助。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助力其快速发展。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7. 融资配套
主要内容:初创项目5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同上
8. 创业担保贷款
主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按规定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还本付息后财政予以全额贴息。
实施期限: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43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34号)
9. 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1)适岗培训
主要内容:我市用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员工,按要求开展企业岗前培训或岗前技能培训,分别给予企业300元/人、8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实施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主要内容:(1)我市政府补贴培训目录清单内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证书等级,分别给予企业每人初级600元、中级1000元、高级1600元、技师2600元、高级技师3600元培训补贴。(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当年我市政府补贴目录清单内的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照每人2600元、36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符合申领当年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条件的,在相应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实施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项目制培训
主要内容:项目制培训以促进就业、提高技能人才岗位素养和岗位技能为导向,采取订单式、定向式等培训方式,课程具有一项目一方案、自主研发或按需集成等特征,培训方案可实施、培训成效和社会效益可预期等特点。补贴标准综合当年预算和项目成本等因素确定,采用“专家核价,一项一价、验收定级、星级结算”方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