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三亚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符合报考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只需参加三亚学院法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为严格招生考查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和法学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政策透明,严格组织管理、程序公正、评价客观,确保综合考查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坚持综合评价。对考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突出对专业素质、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查。
(三)坚持信息公开。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严密管理考核过程,完善安全保密,落实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公开。
二、考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法学系主任为副组长,教研室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教学秘书、学业导师为成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职业技能考试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核查工作,确保考试各环节合规有序。
(二)面试命题组:负责制定面试题库及评分标准、评分量表与评审规范。
(三)评委专家组:负责现场考核、成绩评定及复核。
(四)考务工作组:负责材料核验、考场布置、候考组织、计时、记录、成绩统计汇总与归档。
三、考试对象、资格审查与材料核验
(一)考试对象
报考三亚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
考试当天(2026年3月28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试现场,由考务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考生下列必备材料,未通过核验者取消考试资格:
1.身份证;
2.入伍批准书;
3.退出现役证;
4.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
5.专科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可暂缓提交)。
(三)佐证材料核验
核验上述必备材料的同时,核验考生专科就读或毕业学校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荣誉奖项佐证材料等。考生须提供完整荣誉奖项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其中复印件不予退还)进行核验。未按要求提交的奖项将不予认定。
材料核验无误后,引导考生进入等候区等候,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试方式、时间、地点与流程
(一)考试方式
报考三亚学院法学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且通过学校报名的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只需参加三亚学院法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综合考查),即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考查。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三亚学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91号
(三)考试流程
1.到场签到 → 身份与材料核验 → 候考;
2.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全程计时、全程记录);
4.面试结束签字确认、离场;
5.学院汇总各项成绩并复核→ 上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五、综合考查构成及成绩计算
(一)综合考查构成
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综合考查)考核满分为100分,由个人专业学习情况(综合考查占比20%)、职业技能综合面试(综合考查占比70%)和荣誉加分项(综合考查占比10%)三部分组成。
1.个人专业学习情况(综合考查占比20%)
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学习成绩的算术平均值按20%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
若考生的相关课程成绩无具体的平均分数,为“合格”或“通过”,则统一计算为100分;若考生相关课程成绩为五级制,则“优秀”计算为100分,“良好”计算为90分,“中等”计算为80分,“及格”计算为60分。
2.职业技能综合面试(综合考查占比70%)
面试满分为100分,分为综合素养与职业适配评估(30 分) 和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70 分) 两部分,最终得分按70%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素养与职业适配评估:考核考生的思想道德、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行为举止礼仪等(30分);
综合素养与职业适配考核维度与分值
考核维度 | 分值 |
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 | 8分 |
学习动机、学习目标与职业兴趣 | 8分 |
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 | 8分 |
心理状态与应变 | 3分 |
行为举止与礼仪 | 3分 |
(2)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70分)
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考核维度与分值
考核维度 | 分值 |
法学专业基础理论掌握 | 20分 |
法律专业技术实操应用 | 20分 |
法律案件分析处理解决 | 20分 |
法律职业规划 | 10分 |
3.荣誉加分项(综合考查占比10%)
根据考生在高职(专科)学习和服兵役期间获得的荣誉奖项进行加分,加分项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按10%的权重记入综合考查总分。
(1)高职(专科)学习期间
校级荣誉:每项5分;市级荣誉:每项10分;省级荣誉:每项15分;国家级荣誉:每项20分。
(2)服兵役期间
1.获得一等战功、二等战功、三等战功、四等战功的,每次分别计80分、40分、20分、10分;
2.获得平时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的,每次分别计40分、20分、10分、0.5分;
3.获得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的,每次分别计40分、20分、10分、0.5分;
4.个人获得一级表彰、二级表彰、三级表彰的,每次分别计40分、20分、10分;
5.被评定为“四有”优秀个人的,每次计0.5分。
荣誉加分项列表
荣誉类别 | 奖项等级/类型 | 加分分值 |
高职(专科)学习期间 | 校级荣誉 | 每项5 分 |
市级荣誉 | 每项10 分 | |
省级荣誉 | 每项15 分 | |
国家级荣誉 | 每项20 分 | |
服兵役期间 | 战功类 |
|
一等战功 | 每次80 分 | |
二等战功 | 每次40 分 | |
三等战功 | 每次20 分 | |
四等战功 | 每次10 分 | |
平时立功类 |
| |
平时一等功 | 每次40 分 | |
平时二等功 | 每次20 分 | |
平时三等功 | 每次10 分 | |
嘉奖 | 每次0.5 分 | |
非战争军事行动立功类 |
| |
重大行动一等功 | 每次40 分 | |
重大行动二等功 | 每次20 分 | |
重大行动三等功 | 每次10 分 | |
嘉奖 | 每次0.5 分 | |
个人表彰类 |
| |
一级表彰 | 每次40 分 | |
二级表彰 | 每次20 分 | |
三级表彰 | 每次10 分 | |
其他荣誉 |
| |
“四有”优秀个人 | 每次0.5 分 | |
总计 | 根据考生在高职(专科)学习和服兵役期间获得的荣誉奖项进行加分,加分项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按10%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 | |
(二)成绩计算
综合考查成绩及格为60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查成绩=个人专业学习情况*20%+职业技能综合面试*70%+荣誉加分项*10%。
六、评分规则、成绩复核与归档管理
(一)评分规则
1、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汇总”;各评委独立评分,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评定实行量化评分,评委专家组需对照评分标准给出职业技能综合面试各项考核点具体分值并合计总分。
3、评分表、记录表、材料核验表须签字齐全。
(二)成绩复核
学院完成三项成绩汇总后,由领导小组指定至少1名人员进行交叉复核(计算、权重、加分项),确认无误后报送学校。
(三)材料归档
签到表、核验清单、评分表、汇总表、异常情况记录、荣誉佐证复印件等考务材料按“一人一袋”归档,保存期限按学校考试档案管理要求执行。
七、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三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试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不得替考或接受他人助考。
(二)一经发现违纪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取消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评委专家组、考务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题库内容、不得为考生提供答题提示、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考试全程接受学校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98-88386312(学校)。
八、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三亚学院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附件要求执行;
(二)报考法学专业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通过三亚学院法学院官网(https://fx.sanyau.edu.cn/)或法学专业联系人咨询考试相关事宜。
1、法学专业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15607609697。
2、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三)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安排,将通过学院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本办法的解释与施行
1、本办法由三亚学院法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如与上级或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三亚学院法学院
2026 年 3 月 6 日
附件:
附件1.三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