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学院社会治理学院悦读书社组织开展了“古代法律智慧——张咏判分家产”主题读书活动。活动以北宋名臣张咏的一则经典判例为切入点,引导同学们在阅读与讨论中感悟中国古代“情理法”相结合的司法智慧。
活动伊始,书社主讲同学分享了“张咏判分家产”的故事。北宋杭州城里有户王姓人家,父亲早逝,留下两个儿子和一份颇为丰厚的家产。兄长王大精明能干,弟弟王二在妻子鼓动下提出分家。按当时习俗,王大分得祖宅和六成田产,王二分得两间店铺和四成田产,双方自愿签署了分家协议。谁知不到半年,王二生意失败,店铺亏光,一纸诉状将兄长告到衙门,声称分家不公。时任杭州知州的张咏升堂审案,他没有简单地按律法驳回或重新分家,而是作出了一个巧妙的判决:兄弟二人轮流奉养老母,轮到兄长家时,兄长的田产铺面由弟弟代管;轮到弟弟家时,弟弟的营生由兄长照料。待母亲百年之后,再各归各产。这一判决既未推翻原有的分家协议、维护了契约的严肃性,又通过“轮流奉母”的方式让兄弟二人不得不互相帮衬,最终促成兄弟和好、家业复兴。
这个故事立即引发了在场同学的热议。在讨论环节,同学们结合社会治理专业的视角展开了深入交流。有同学指出,张咏的判决没有破坏原有契约,这是“依法”;同时他洞察到兄弟反目背后的家庭伦理危机,通过“轮流奉母”重建亲情纽带,这是“合情”;最终达到“定分止争、恢复和谐”的效果,这是“明理”。大家普遍认为,古代司法智慧中“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对当下基层社会治理仍有借鉴意义,这与我们今天讲的“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纠纷其实一脉相承。也有同学提出疑问,张咏的做法虽然效果好,但会不会开了“人治”的口子?指导老师回应说,这正是值得深思的地方——古代司法与现代法治的核心区别在于程序正义的保障,但张咏案的智慧在于,他在合法的框架内寻找到了兼顾情理的出路,而不是突破法律去“为民做主”。
悦读书社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通过一则古代判例,让同学们看到了法律温度与司法智慧的结合。未来书社将继续围绕社会治理、法治文化、历史制度等主题,组织更多兼具思想性与趣味性的阅读实践活动,助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文化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