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信仰与职业担当,近日,社会治理学院法学专业组织学生开展了一场以唐代名臣徐有功执法事迹为主题的案例研讨活动。
徐有功是武则天时期著名的司法官,以敢于秉公执法、抵制酷吏而载入史册。据《新唐书·徐有功传》记载,当时酷吏周兴、来俊臣等人罗织罪名、滥杀无辜。徐有功多次在复审中推翻冤案,解救被冤枉的官员和平民。即使屡次被贬甚至被判死刑,他仍坚持“身为法官,当以守法为务”,从不因君主喜怒或权贵压力而枉法裁判。史书评价他“虽千死无一生之虑,然终不枉法以苟免”。
研讨中,同学们围绕徐有功“不枉法以苟免”的职业精神展开深入交流。有同学指出,徐有功在面对强权时仍坚守法律底线,展现了法律人应有的风骨和担当。也有同学认为,这一案例对当代司法独立和律师职业道德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专业教师在点评中表示,学习法律不仅要掌握条文,更要树立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信仰。
此次案例研读活动帮助同学们坚定了法治信念,强化了依法办事、不畏强权的职业操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