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涵养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良知与司法责任意识,近日,社会治理学院法学专业组织学生开展了一场以春秋时期“石奢纵父”为主题的案例研讨活动。
主讲同学依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介绍了楚昭王时期的一桩真实案件。时任楚相的石奢在巡查时发现一桩杀人案,追查发现凶手竟是自己的父亲,于是将其放走,随后回到官府自缚请罪。他对楚昭王说:“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最终不受赦免,自刎而死。此案发生时尚无司法回避制度,石奢在亲情与法律之间陷入两难。
在研讨环节,同学们围绕石奢的选择展开了深入交流。有同学指出,石奢放走父亲后以命抵法,用极端方式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古代司法官吏对法律责任的自觉担当。也有同学从现代视角分析,认为此案揭示了司法回避制度确立的必要性,以及职业伦理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专业教师在点评中表示,法律人既要坚守法治信仰,也要在制度框架内寻求平衡,石奢的选择虽不可取,但其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仍值得深思。
此次案例研讨帮助同学们进一步理解了司法责任制的历史渊源与现实意义,强化了依法用权、秉公办案的职业信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