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法守准则——社会治理学院开展遗嘱效力典型案例研学活动

发布者:学院通讯社发布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400

为深化学生对继承编法律知识的掌握,规范法律实务认知,提升案例分析与法条适用能力,近日,社会治理学院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开展继承纠纷典型案例研讨活动,聚焦打印遗嘱效力争议案件展开法理剖析与学习交流。

本次研学选取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遗嘱继承纠纷真实案例展开学习。案情中,当事人老陈离世后,三名子女因遗产分割产生纠纷。其长女、长子主张依据父亲生前所立打印遗嘱继承房产及相关财产,未成年幼子一方则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割遗产,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庭审中,当事人提交了附有立遗嘱人及两名见证人签字捺印的打印遗嘱。经法庭查实,该遗嘱为提前打印完毕后,仅由见证人到场签字确认,两名见证人并未全程参与遗嘱订立过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与见证人逐页签名、标注日期。因案涉遗嘱不符合法定订立程序要件,法院最终认定该遗嘱无效,本案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研讨课堂上,老师带领同学们逐条解读民法典打印遗嘱的生效要件,重点辨析遗嘱见证程序、形式瑕疵对遗嘱效力的影响。同学们围绕遗嘱法定形式、见证人的义务范围、无效遗嘱的法律后果、法定继承适用情形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纠正了“有签字即有效”的认知误区。

通过本次案例研学,同学们精准掌握了打印遗嘱的法定生效条件,进一步夯实了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专业基础,有效提升了司法案例辨析与法律实务研判能力。下一步,学院将持续开展民事典型案例研习活动,以学促思、以练促能,持续提升法学专业学生法治素养与专业实践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