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学典强思辨——社会治理学院开展高空抛物民法典案例研学活动

发布者:学院通讯社发布时间:2026-05-20浏览次数:400

为深化学生民法典学习成效,夯实侵权责任法专业基础,提升法律案例分析与司法思辨能力,近日,社会治理学院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开展典型民事案例研学课堂,聚焦高空抛物侵权纠纷典型案件展开专题学习研讨。

本次学习选取广州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真实判例作为教学素材。案情显示:2019年,市民庾某在小区散步时,被住户孩童从35楼抛下的矿泉水瓶惊吓倒地受伤。事发后双方确认侵权事实,涉事监护人先行赔付1万元。后续案件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定,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受害人虽未被直接砸伤,但摔伤致残的损害结果与高空抛物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侵权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课堂上,师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高空抛物责任条款展开细致研读,重点剖析高空抛物禁止性规定、侵权责任认定标准、因果关系判定规则以及未成年人侵权的监护人替代责任等核心法理。同学们围绕“未直接砸中是否需要担责”“高空抛物危险性认定”“民事赔偿范围界定”等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厘清了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的法律误区。

通过本次案例研学,学生进一步读懂了民法典维护民生安全、守护群众权益的立法初衷,有效提升了法条适用、案情梳理、法理辨析的专业能力。我院将持续以典型案例教学为抓手,推动法学专业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结合,不断强化学生法治思维与专业素养,助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