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卫鞅從木”看法令信用的奠基

发布者:学院通讯社发布时间:2026-05-28浏览次数:10

近日,社会治理学院悦读书社举办读书分享活动,聚焦战国时期“卫鞅徒木立信案”,探讨古代法律权威与政府信用之间的关系。
  案件发生于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前,为取信于民,于南门立下一根三丈之木,悬赏十金将其迁至北门。百姓起初不信,无人敢应。商鞅将赏金提高至五十金,一人应募执行,果然如数获赏。此举确立了法令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后续严苛但有序的秦法实施奠定了基础。
  讨论环节,同学们围绕法律权威的建立机制、政府信用对社会治理的作用、古代“令行禁止”的法治精神等问题展开交流。大家认为,本案体现了“法之必行”的早期实践,也反映出法律有效性的前提在于民众对法令的信任。

指导老师表示,通过具体案例观察法律与社会的互动,有助于理解法治建设中信用的核心地位。书社后续将继续开展经典案例读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