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学院社会治理学院法学专业将明代一起由“里甲老人”成功调处的田产纠纷案引入课堂,组织学生深入研讨古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逻辑。
案例讲述了祁门县谢氏族人因田产界至不清产生争执,告至县衙。县令并未直接审判,而是委派在当地德高望重的“里甲老人”王应第、叶兴衍前去实地查勘、核对契据。最终,县令依据两位老人查明的事实回报作出了公正裁决。
同学们对“里甲老人”这一角色展开了热烈讨论。老师讲解道,这实质上是我国古代将民间权威力量制度化引入司法过程的生动实践,充分利用了调解人熟悉乡情、明晓事理的优势,有效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认可度。同学们由此联想到今天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员”制度与法院的“诉前调解”机制,认为其精神内核一脉相承。
本次研讨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治社会建设不仅需要法庭的权威裁判,也需要灵活、接地气的社会协同治理。这为理解当代“诉源治理”理念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