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校项目制教学模式,鼓励同学们真题真做,提升将所学知识进一步应用于实践的能力,6月9日上午,三亚学院社会治理学院法学2402班在《刑事诉讼法》课程中开展了一场“真学真做”的模拟法庭实践课。本次模拟法庭由任课教师肖纪连副教授全程指导,选取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巫佩卢故意杀人案为蓝本,将课堂延伸至庄严的庭审现场,深度践行了学校“千人千面”的个性化培养理念与项目制教学模式。

本次模拟法庭从筹备阶段便全面对接法律实务。在肖老师的指导下,全班同学依据专业兴趣与能力特点,自主组建公诉组、辩护组、审判组及证人组,迅速完成角色定岗。各小组围绕案卷材料,系统展开起诉状、答辩书、证据清单及庭审流程计划书的撰写。同学们兴趣浓厚、积极参与;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逐字逐句修改法律文书、推演庭审程序,将严谨的法律思维与实务经验植入每一个细节,真正实现了“在做中学、在学中做”的项目驱动式育人闭环。
庭审现场严格按照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推进。在审判组的主持下,控辩双方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围绕被告人的犯罪定性——究竟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一重要焦点,公诉方立足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详细地展示证据链条;辩护方则沉着应对,从犯罪动机、案发起因等维度充分阐述辩护意见,双方适时援引课堂所学刑诉法理论予以支撑。进入举证、质证环节,由学生扮演的证人,清晰陈述目击经过并接受交叉询问,生动还原了证据审查的相关程序。随后,在法庭主持下,原告人一方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附带民事赔偿数额和谅解事宜进行协商,双方基于案件情节与悔罪表现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审判庭综合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公正宣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场沉浸式的模拟法庭实践,不仅是刑诉法课堂知识的鲜活转化,更是我校“千人千面”的育人理念与项目制教学深度融合的生动缩影。每位学生在自主组队、角色认领立案、调查、辩论、调解等项目中,锤炼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人权保障理念,在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碰撞中提升法治实践能力。从真实案例的精细研习到模拟庭审现场的理性言说,法学教育由此从知识传授升华为法治育人,在为法治社会培育具有实践理性与人文情怀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同时,也有力推动了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图片| 张晓君 罗圣淳 文字编辑|王逸宁 美编|李敏 一审一校|曹添 二审二校|文心 三审三校|夏天
